录音即是将声音信号记录在媒质上的过程。
录音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但是仍有一些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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