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辩护词自首是怎样写比较好的呢

好评回答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况,理由如下:
一、本案关于被告人 有罪的几个主要证据均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1、关于 公安局 分局交通支队出具的第 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关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部分:
第二、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分析错误:
第三、适用法律错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逃逸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2、关于证人证言真实性存在如下问题:
3、关于 公安局 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存在如下问题:
首先,
其次,
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1、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2、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客观上无违法行为
3、从因果关系方面看: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死亡系被告人驾车拖带所致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结果犯罪。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人驾车辆与受害人接触致死的结果。也就是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三、本案的其他主要情节
1、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案
2、 被告人表现一惯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3、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积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结合本案证据及具体情节,查明舍取。
辩护人: 律师事务所
律师: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603VAJsAQJSA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09月08日
下一篇 2023年09月08日
single-end

热门经验

single-end

相关问答

  • 问:如何追缴与处理职务侵占款项

    答: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3年09月08日
    0℃ 0
  • 问:消防安全隐患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共规定了51种消防违法行为,都可以称之为消防安全隐患。建筑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范规定要求的;消防管理、检查制度与组织人员不到位的;建筑使用不符合原设计规定的;消防装置系统与控制系统及消防设备寿命到期的等诸多因素可能会引发...

    2023年09月08日
    0℃ 0
  • flow
  • 问: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是如何的?

    答:《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近日正式实施。今后,本省需收养孩子的家庭须经过评估打分,民政部门按分数高低,择优选择收养家庭。该体系执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58岁以上人士或有多种不良行为记录的家庭一律没有收养资格。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于2015年...

    2023年09月08日
    0℃ 0
  • 问:合伙人解除协议要什么条件

    答:合伙人解除协议要的条件有: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2.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3.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

    2023年09月08日
    0℃ 0
  • flow
  • 问:被判处缓刑不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答: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居住,但需要报经检察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

    2023年09月08日
    0℃ 0

发表评论

8206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aikejingyan@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