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权限划分。
一、一般地域管辖
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以最初受理法院审判为主、以移送主要犯罪地审判为辅原则。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主原则:
(1)犯罪地: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
A.犯罪地包括犯罪的预备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地。
B.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2)犯罪地管辖的补充规定:
A.涉港澳台刑事自诉案件的恒定管辖:
2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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