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北京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有哪些?

好评回答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发展繁荣,很多外国投资人选择在北京投资并建立企业,外资企业在北京的建立就要符合北京土地使用费的标准,那么,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北京土地使用费情况有哪些?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来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包括集体所有土地)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除依法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者外,均按本规定征收土地使用费。

本规定所称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经营期内向地方政府缴纳的用地费,不包括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与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第四条 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季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第六条 外商投资企业在合同规定的筹建期(含基建期,下同)内,按核定的标准缴纳20%的土地使用费。

经市财政局批准,生产型企业在规定的筹建期内可免缴土地使用费。

第七条 华侨、台湾同胞投资的企业,分别凭市侨务办公室、市对台办公室的批准证明,经财政部门批准,可按核定的标准减收20%至30%的土地使用费。

第八条 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经考核达到标准的,经市财政批准,可按核定的标准减收10%至30%的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 种植、养殖业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标准征收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 缴纳土地使用费确有特殊困难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市财政局批准,可予缓征。

申请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费的,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由中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二条 依法租赁土地和租赁房屋兴办的外商投资企业,由承租方或由租赁合同规定的一方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或中方投资者,由财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本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1985年5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北京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这些相关条例更大限度的发挥出了北京的地价作用,改善了投资环境,吸引了外商投资企业,促进了中外企业的交流。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收费标准,才能更好地管理我们的土地,实现我国更好地发展。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effVAJsBgdWAw.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09月05日
下一篇 2023年09月05日
single-end

热门经验

single-end

相关问答

  • 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答: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

    2023年09月07日
    0℃ 0
  • 问: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有哪些?

    答:对于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有什么,我做出了如下回答,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

    2023年09月07日
    0℃ 0
  • flow
  • 问: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是哪些意思?你们能说明吗?

    答: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2023年09月07日
    0℃ 0
  • 问: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是什么

    答: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2023年09月07日
    0℃ 0
  • flow
  • 问: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股东大会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不设立股东会,是否需要股东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依据】《外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

    2023年09月07日
    0℃ 0

发表评论

8206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aikejingyan@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