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千纳美推出的“法律保险”能够解决大众法律咨询难题吗?

好评回答

看到这个题目,可能很多人会有疑惑,“法律保险”是什么?千纳美推出这个产品干什么?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下。

15年的时候,受当时公司的影响,我写了一篇关于法律与互联网之间关系的文章发给领导,其中大部分内容我已模糊不清,只记得当时领导给我的回复是说我对法律行业认识不足。时光不居,我已在这个行业七载有余,这会没事,写点东西记录下我的阶段性思考吧,可能再过几年法律行业就会有翻天地覆的变化。每天看着同业的朋友们早出晚归,而我一直想成为法律行业的变革者,却又觉得自己不够努力,未来法律行业的变革之路,只待诸君一起努力了!废话不多说。

对于中国法律行业而言,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时代,根据司法部最新数据:截止2020年5月全国执业律师52万,法律行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新型的互联网法律服务线上平台层出不穷。然而区别于传统律所,目前这些机构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称呼,只是依然沿用“互联网+”这个词,人们便习惯性的称之为“互联网+法律”。这些机构虽借助互联网,但重点却不在法律服务,互联网对于这些机构来说其实只是展现形式而已,并无大用,况且早在20年前的互联网上就已经有了法律相关的内容展示。

自2013年起,谈创业,必谈互联网。谈传统行业的创新,必谈“互联网+”。我已经患上了严重的“互联网+”恐惧症,不过电商、互联网金融的火爆确实让很多传统行业眼红,法律行业也不例外。然而互联网也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行业都可以触网飞跃。

目前,大部分“互联网+”机构主要是以互联网为“渠道”,搭建平台,推广邀请律师入驻平台网站,希望通过平台来解决当事人与律师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或让律师更快速寻找案源,或帮助当事人匹配更适合自己的律师。然而单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通过网站上简历式的律师展示,仅仅提供了某几个方向的参考,很难做到全面有效的让当事人对律师形成信任。从律师角度来看,部分律师反倒是对这种律师库的设立心存不满,他们认为这些信息的陈列反而是将自己的能力“减弱展示”了,目前这种矛盾在已有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还没有出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目前在互联网法律行业当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以传统广告位售卖为盈利模式的法律门户网站

2、法律知识销售商

3、纯线上服务产品

4、线下服务产品化后在线销售

在如此同质化和大量雷同的运营模式下,说下我参与过不一样的法律服务产品吧。

先说下我之前的经历吧,研究生毕业后在律所待过一阵子,后来感觉单纯的做律师太过枯燥,就去了一家法律互联网平台任职。相对于法律行业,我应该是那种对互联网更有感觉的人,所以就特别能跟公司的产品经理聊到一起,前前后后接触过两个法律产品的工作。

第一个项目的老板非常想把平台做成法律界的“淘宝”,想把诉讼和非诉都拿下,企业服务和个人服务两不误,个人服务以初期的付费咨询为入口,合同的审定修改,再到后期的案件代理,甚至企业的注册,知识产权的代理统统产品化打包线上出售,平台将所有服务外包给律师。说到这可能很多人已经知道是哪家公司了,我就不提了,免得前同事看到,随后就是很多很多的问题!想做的太多反而最终没有一样成功,外包律师的服务质量很难把控,又缺乏监管机制,导致用户体验一度口碑下滑严重,客户流失严重。

第二个项目叫“千纳美法律服务”我虽没有去任职,但后来在同业的会议中有了解过这家公司的产品。看了这么多雷同的商业运营模式,这个项目的方案确实让我很惊喜,这家公司在国内首次将法律产品“保险”化,服务团队全部都是平台自有的专业法律知识背景人员,毕竟大家现在花钱有的时候买的就是“服务”,自有团队能更好把控服务质量,他家将原本低频单向的局部法律服务成功的转变成了法律风险的防范产品,让用户能随时随地电话咨询,还不定期主动提醒用户法律风险,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法律电商1.0向2.0的转变。他成功的将一整套1.0模式的线上法律服务产品转换打包成了一年仅需365元的法律保险,再不需要用户在平台或网络当中耗费过多的时间成本来咨询或寻找律师,用户的大部分法律需求有了这个保险都可以满足。

回到法服行业,要思考这个问题,首先明确一点:一定要从“用户”的角度出发,任何市场的本质,向来都取决于用户/消费者(需求方),而不是提供产品/服务的提供者(提供方)。目前来看,“互联网+”模式下的大部分法服平台仅仅只是像兜售产品一样卖服务,用户体验感很难提升,并没有真正理解“服务产品化”的深层次含义。

我认为,在“法律服务产品化”中,要以“产品化”的视角来看“法律服务”,现阶段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应该以一定的标准和流程将本低效率、高成本、缺标准、难评估的法律服务拆分为可批量提供的产品,每个产品都应该相对独立、功能明确、作用突出并有严格把关的标准来评估服务质量,这样才能更好的满足社会需求。而不是简单的像卖产品一样卖服务。前文所提到的《千纳美法律服务》就是我见过另辟蹊径,不直接去攻克律师和用户的矛盾,而是加入其中,打包出法律保险这种通用产品,通过从咨询切入,提供第三方服务,像用户的保姆一样,使本就需求低频、决策复杂的法服问题,通过法律保险产品成功的变成了人们需求高频、决策简单的产品。

写的有点累了,其实我只是想说,身处“互联网+法律”的大行业浪潮中想要改变本不容易发生变革的法律服务行业,就应该多从“服务产品化”思考,多在产品的研发上下功夫,认清楚这个行业需求与产品之间的本质关系,这样才能打造出改变行业现状的产品。

希望千纳美推出的“法律保险”这一商业模式会对你有所启发,如果有不同的观点欢迎在评论区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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