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忽视卫生条件,提供变质的饭菜或饭菜里夹杂蟑螂、虫子等脏异物。这样的情况其实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笔者在经历了多次这样的伤害以后,总结自己的真实经验,还有结合法律界朋友提供的意见,提供以下目前最完整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餐馆吃到变质菜或者异物,有些朋友会直接找商家理论,要求说法和赔偿;而更多朋友可能像笔者那样觉得会让别人质疑是自己故意放进去,以便获取打折优惠或者免除餐费,因此,忍气吞声,就此作罢。
其实只要我们处理得当,懂得保留证据,大可以理解气壮要求商家做出合理赔偿和道歉!以下我们提供具体处理方案!
工具/原料
可以拍照的手机一台,越清晰越好,能上网更好
旁边能够作证的人证一枚以上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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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立马二话不说,马上拿起手机把异物来个近距离特写,然后再把店面环境也拍进去,多拍几张都没事,尽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标都拍到镜头里面。
2
为了避免和野蛮的店家斡旋中,被对方夺取手机,强行删除照片证据资料,这是最为极端的情况,为了万无一失,最好把照片上传到微博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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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保留好现场餐具的证据,不要让店家倒掉或者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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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手机的录音功能打开,然后把店面负责人叫过来,注意是叫负责人,叫服务员是下不了决定的,先让他们给出合理解释,并且让他们主动托出赔偿方案。 这里需要先了解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饭菜没吃过的,那么店家一般会提出给顾客换过一盘新的;
第二种,是已经吃过的,那么会提供打折处理,一般是8折左右;
第三种,不管吃过没吃过,店家方面不承认异物是他们的,拒绝作出任何处理,并且表现出怀疑是你自己放进去的异物,这种情况直接进入第6步,继续和店家方面争论只会让矛盾激化,甚至发生身体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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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法》原则上,在餐馆吃到不洁食物是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但是规定归规定,一般要求店家赔偿10倍的菜价很难,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费用是合理的,并且可以要求保证身体出现状况让店家承当责任。如果卫生监督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发现变质菜品,将可以吊销饭店的卫生经营许可,有了案底,他们就很难再继续做餐饮了。
在认识了以上法律规定以后,如果你对第一种和第二种店家方面提供的解决方案仍然觉得可以接受,那么你可以选择主动放弃法律权益,也就不用采取以下行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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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步的第三种情况中,首先需要和店家严正声明,如果对方不提供具体解决方案,那么将采取维权行动,马上投诉到消费者委员会和卫生监督所。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顾,那么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委员会电话(12315)进行投诉和要求派人过来取证。( 另外对第4步的第一和第二种情况店家的解决措施不满意,也可以采取相同策略。)
各地的卫生监督所电话不一样,可以通过拨打全国查号电话114进行咨询。一定记住并且首先拨打12315就可以。找警察一般没用,食品卫生不是他们管的,即使人来了一般他们很不乐意处理,除非店家方面对你动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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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前面把现场照片、对话录音等资料准备充分,当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后,把证据资料提供给取证人员,并且告知真实情况,这时候即使店家想不作为也没法子了,必须给你提供合理赔偿和道歉,并且卫生部门将按照卫生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条(参考以下“注意事项”)进行处罚甚至停业。
END注意事项
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 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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