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你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还真是不好解决了,因为法律是有时效性的,对于个人的权利,法律是保护的,但是不是一直保护下去的,如果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当事人由于疏忽挟带,不行使权利的话,过了这个期限,法律就不再保护了。但是法律虽然不保护了,你们的权利仍然存在,只是属于没有法律保护的自然权利了,仍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但是如果对方不履行的话,也没有其他办法了。你们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试试,看法院会不会受理,如果你们存在其他合理理由没有行使这个权利的话,法院也有可能会受理的。祝你们好运。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你这个事情,已经不是诉讼的事情,而是执行的问题了,因为已经到法院起诉过,而且法院已经判决了,所以不能就同一件事情重复起诉的。欠钱法律咨询的回答如上,请借鉴一下。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a7fVAJsBgJTBg.html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