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证明资产的评估报告需要,公司章程;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各类资金到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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