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不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因此造成对方损失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此在解除合同时不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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