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当事人发生民间借贷的,债务人是需要及时履行债务的,如果有民间借贷纠纷的,是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那么,如果债务人民间借贷被起诉后果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民间借贷被起诉后果民间借贷被起诉的,人民法院需要依法判决,欠款被起诉败诉的,是需要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内容的,如果不履行的,可能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中,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准时出庭答辩、举证,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答辩意见、提交的证据来作为民事判决书,如果双方对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双方即生效,如果法院判决由被告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积极执行判决书的内容,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这样一来,被执行人将受到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不能申请贷款等一系列限制,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子女入学。二、借贷手续有什么要注意的借贷手续要全。首先.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这里再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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