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曾经将减刑、假释工作总结概括为五大功能:一是激励功能,能够激励罪犯努力改过自新;二是调节功能,能够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三是回归功能,能够为罪犯回归社会,实现恢复性司法创造有利的条件;四是缓和功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强社会和谐;五是降低行刑成本功能,能够为刑罚执行机关提高监管质量扩大空间。从减刑、假释工作的五大功能可以看出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只要我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站位就会高,思路就会宽,办法就会多,也就不难为做好这项工作而去全身心投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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