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时享受。如你所说产假期间要照常发放工资,那么申领下来的生育津贴要补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部分要返还给员工。
例如:一个员工产假期间工资1000,4个月产假,共4000元工资。生育津贴每月2000,4个月共8000元,8000-4000=4000,这4000元要给员工。如果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比如每月500元,4个月共2000元,那么这2000元就计入企业抵工资了,意思是生育津贴支付2000元,企业发工资2000元,员工工资还是4000元。注意工资是应发工资啊。同时发工资期间的税应该退还给员工的,因为生育津贴不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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