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你首付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你的名字,如果你们没有去申请过要将两人的名字同时写上,以后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一个人。
婚后,无论该房子是谁出钱还的款(因为谁出钱还款是讲不清楚的),也无论房产证上是一人还是二人的名字,该房子均属你们的共同财产。
离婚时,该房产要分割,在权益上可以分为三段:一是婚前你的首付款及2009年婚前你还的款(属你);二是婚后两人共同还款部分(各50%);三是未还款部分的剩余本金,不属于共同债务,(属要房子一方的债务,包括第三方)。
前两项要分割,第三项不需要分割(谁要谁继续还)。第一项要拿出时间是婚前的、首付时的收据或发票之类的证明及每月还款后的银行回单,即可认定为与对方无关;第二项可按月供、还款月数计算得出。
对于房子升值部分,如果要计算的话,可将前三项内容按金额确定一个比例,增值部分按比例分配;在婚后——离婚的还款期间,无论是谁还的款,也不管是用谁的工资卡还的款,均为双方共同还的款。
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话,将采取将该房子变卖、拍卖的形式处理,所得价款按刚才讲的比例分配。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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