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不适用判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侵权中采用的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这是由于外观设计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保护的内容不同决定。
等同原则是判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诉讼中常会遇到的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原则。因为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既看不见,也摸不着,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和由必要技术特征组成的技术方案与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进行分析、对比,作车判断,运用等同原则时,不仅要看技术特征是否等同,还要看其功能、作用、目的、效果。而外观设计的保护内容与此不同,只对比侵权物的外观设计与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即可,与等同原则的运用并不相关。禁止反悔原则是等同原则之下的一个侵权判定原则,既然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不能使用等同原则,当然,也不应当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六、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对相同与相近似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对比判断侵权产品与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比较容易。一旦相同,认定侵权也无可争议。但现实生活中,侵权产品往往要改头换面,很少完全照搬照抄,如产品的形状、大小发生变化,图案有所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判断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近似。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权判断时,相似应当被认定为侵犯专利权。
(一)判定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若是,则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首先应该注意,相同或相近似是判定外观设计是否构成侵权的标准,而外观设计授权及无效审查的标准是不相同和相近似,这两个标准是同一尺度从相反方向所作的表述,但是,这种不同的表述有重要意义,即在两种情况下,执法者观察思考问题的着眼点正好相反。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二)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不相同或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三)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大小、材质、内部构造及性能,不得作为判定两者是否相同或者近似的依据。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方法一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a)、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b)、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出具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据,用以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c)、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判断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方法二
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1.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相同,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
2.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相同,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似;
3.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类似,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相同;
4.被告的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指定的产品类似,被告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近似。
如何判断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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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查看外观设计专利的图案
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官方网站,进入专利检索栏目,然后输入外观设计专利号,即可检索到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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