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宅基地审批的主要程序是:
1、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3、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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