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行局是没有权利对你采取处罚的措施,但是法院院长可以。执行局工作人员持法院院长签署的处罚决定,法院执行局有权利可以对个人采取处罚措施。这种情形下一般来说你必须是在妨碍法院的查封、执行等工作或者说就是有条件执行,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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