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有: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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