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作为我国中部地区新兴的工业城市,近年来急剧增长的工商业用地需求极大的促进了征地工作的进行。可是,由于相关文件的不可知性,很多人对相关的合肥市土地补偿政策不太清楚。那么,合肥瑶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合肥瑶海 征地 补偿标准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肥瑶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合肥市征地补偿执行的是省里标准,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和附着物费用。但是,上述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有时还会根据相关土地经济价值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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