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好评回答

一、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该办法经2014年2月13日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附则5章31条,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方案,确定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形式、程序等事宜;

(二)组织编制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组织维护和更新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四)受理向海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组织对拟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六)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海关应当主动公开以下海关政府信息:

(一)海关规章以及以海关总署公告、直属海关公告形式发布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关于海关重大政策、重要海关规章和海关总署公告的解读信息;

(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公开的内容;

(四)海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海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以及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

(六)业务现场海关人员的姓名、工号、职务、职责等相关信息;

(七)涉及进出口货物贸易的海关综合统计资料;

(八)海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九)海关罚没财物公开拍卖信息;

(十)其他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总署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海关应当主动公开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信息,可以通过官网通告、下发文件等方式进行。这对于传播海关政策和相关政策的执行有着非常正面积极的作用。海关同时应当接受公民的监督,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会接受到相应的惩罚。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304VAJsBA5XAg.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09月03日
下一篇 2023年09月03日
single-end

热门经验

single-end

相关问答

  • 问: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一、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20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

    2023年09月09日
    0℃ 0
  • 问: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答: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地区综合地价确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始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位置.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2.征用农地以外的土地.由省....

    2023年09月09日
    0℃ 0
  • flow
  • 问:拆迁安置回迁房是大产权房吗?

    答:一、拆迁安置回迁房是大产权房吗?小产权房”“大产权”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

    2023年09月09日
    0℃ 0
  • 问:湖南省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应该是如何的呢

    答: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

    2023年09月09日
    0℃ 0
  • flow
  • 问:土地征收补偿问题

    答: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2023年09月09日
    0℃ 0

发表评论

8206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aikejingyan@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