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下,委托函可以不经过公证,需要有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就可以具备法律效力,但是涉外诉讼要经公证机关并经使领馆,或履行条约证明手续才具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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