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际贸易纠纷如何采用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好评回答

一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法1、调解优点是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它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法院调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是采取调审结合的模式,即调解和审判可以动态转换、交互运行,法官可以随时主动地决定进入调解程序,且由同一审判人员兼作调解人和裁决者。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签收前可以反悔。调解的含义本身就包括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调解的局限性表现在,如果不是通过法院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那么调解是不具有司法强制力的。2、仲裁是指民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做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认为仲裁制度的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只需要一次裁决就生效;证据要求不那么刻板,比如,如果有合理的逻辑链来做解释的话,那么复印件也可以成为证据,这在诉讼程序中是不允许的;仲裁员的构成特点是学者型,讨论问题比较透彻,仲裁的气氛相对比较宽松;仲裁最明显的优势还在于在涉外仲裁中,仲裁裁决在所有参加国际公约的国家中普遍适用。仲裁的缺点是程序性不是很强,还有就是费用较高。3、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办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所进行的一种活动。诉讼的优点是程序性强,判决效力有司法手段保障。缺点是判决书效力有区域性,如果涉及到涉外,判决书在别国无效,在这点上不如仲裁。二、如何通过仲裁解决国际贸易纠纷首先需要买卖双方达成仲裁解决争议的合意,最好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同意当争议出现时通过仲裁解决,有个仲裁条款,这样如果争议确实发生了,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选用仲裁有些问题需要注意:①对方营业地要在缔约国范围内,或在缔约国范围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才能保证裁决内容能够实现。②要选择一个适当的仲裁机构。国外有很多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但由于距离、语言、费用等问题对于我们很不方便,省内有些地市也设立有仲裁机构,也可以受理涉外仲裁,但可能国外客户不太了解,说服客户接受需要做更多工作,企业可以与客户约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为仲裁机构。该委员会已成立50多年,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一般客户容易接受。该机构在很多省份设有办事处,方便给企业提供有关仲裁咨询和就近受理案件材料。如果客户不能接受,可考虑香港、新加坡成熟的仲裁机构,这两个地方相对中立,仲裁法律制度也相对完善。对于客户建议的仲裁机构,要认真审查,不能持有无所谓的态度。③仲裁条款的约定要适当,比如约定争议产生后当事人根据情况既可选择法院诉讼也可申请仲裁,这样仲裁部分是无效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再比如同时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进行仲裁,到时候双方如不能就仲裁机构达不成一致,仲裁也不能实现。④仲裁条款中要有明确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仲裁的意愿,比如“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91fVAJsBgRWBg.html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09月05日
下一篇 2023年09月05日
single-end

热门经验

single-end

相关问答

  • 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答: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

    2023年09月07日
    0℃ 0
  • 问: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有哪些?

    答:对于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有什么,我做出了如下回答,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

    2023年09月07日
    0℃ 0
  • flow
  • 问: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是哪些意思?你们能说明吗?

    答: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2023年09月07日
    0℃ 0
  • 问: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是什么

    答: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

    2023年09月07日
    0℃ 0
  • flow
  • 问: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股东大会吗

    答: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不设立股东会,是否需要股东会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法律依据】《外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

    2023年09月07日
    0℃ 0

发表评论

8206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baikejingyan@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