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夫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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