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二)夫妻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三)单方委托民间机构所作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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