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纠纷我们可以用什么样的法律规定进行解决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第四,《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如何计算民间借贷利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接待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相关法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d10VAJsBABRBw.html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