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调研,了解情况
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是做好法律顾问的工作的向导和基础。顾问律师的调查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聘方单位业务、经营情况的调查与研究;二是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熟悉与了解。概括地说,就是双方之间互相了解、彼此沟通。
顾问律师对聘方单位要调查了解:
1、了解聘方的基本现状。
2、了解聘方单位在地区、行业系统中的位置、作用及对象、竞争对手
3、了解聘方的隶属关系
4、了解日常的业务往来,及其客户的情况
5、汇集企业产品、技术资料等
6、汇集企业的规章制度
7、了解企业发展规划、近期阶段计划
8、为自己设计一个适应聘方企业所需的知识结构,按照知识结构所需,了解相应的生产、经营或技术知识
9、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纠纷情况
10、了解聘方领导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思想
顾问律师在了解聘方企业情况的同时,应主动宣传自己,让聘方单位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性质、范围、原则、方式等,以引起聘方单位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理解与重视,建立起法律顾问与聘方企业的紧密型、信任型的关系。
二、为企业办实事、打响“第一炮”
顾问律师要在企业中树立良好形象,有所作为,首先要为企业扎扎实实办好第一件事,打响“第一炮”。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选择办“第一件事”的内容与角度。总之,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都可以作为顾问律师“第一件事“的工作内容。选择”第一件事“的标准是:1、企业中客观存在的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顾问律师经过努力可以办成的事情。
在法律顾问工作初始阶段,给聘方单位解决一、二个棘手问题,打响“第一炮”,对于开创顾问工作新局面,是非常重要的。
三、勤于联系,加强沟通
1、讲究联系方式
顾问律师与聘方单位的联系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坐班式。即顾问律师每月有几日到聘方单位坐班办公,解决问题;二是固定式。即顾问律师每月;固定几个日期,与聘方单位进行联络;三是不定式。即顾问律师随时与聘方单位联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制定联系制度
联系制度包括:(1)顾问律师与聘方指派的联系人员的联系制度;(2)与聘方的法律顾问机构的联系制;(3)与聘方各职能部门以及合同管理部门的联系制度;(4)与聘方领导人和决策层的联系制度。联系制度要包括联系的内容、职责以及权利义务等,以便使联系真正落到实处,富有成效。
四、突出重点,讲究实效
顾问律师的工作重点视聘单位不同情况而确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律顾问工作要从替代开型转为指导型,着重对企业经营方向、业务决策、管理体制等方面给予法律上的指导帮助。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有:
1、协调企业内外部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职能的转换和企业经营机构的转换,迫切要求顾问律师帮助企业理顺关系,为企业的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协调关系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1)理顺企业纵向关系
聘方单位在其业务活动中遇到行政、业务主管部门超越法定权限的干预或直接插手聘方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或代其发生横向合同关系、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这种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未完全培育成熟的条件下,还大量存在,而聘方单位受行政隶属关系以及旧的传统势力的影响难以抵制。对此,顾问律师可以根据其独立地身份进行活动,理顺纵向关系,维护聘方单位的合法权益。
(2)理顺企业横向关系
各类经济合同是企业间横向协作的纽带。因此,顾问律师理顺横向关系,主要精力应放在对企业合同的管理上,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草拟、审查或修改企业经济合同,参与企业经济项目的谈判等,防止聘方单位的经济效益遭到侵害。
(3)理顺企业内部关系
当前企业内容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层出不穷,顾问律师应积极参与,使其内容各项改革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
2、协助企业用法律手段改善经营管理
企业需要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来改善经营,提高管理水平。顾问律师应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
(1)协助企业制定企业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顾问律师帮助企业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应做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分析归纳以往在合同的谈判、签订、履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二是针对存在问题给有关人员宣讲经济法规;三是制订标准的合同格式;四是建立购销人员委托制度;五是制定购销人员守则;六是制定合同专用章使用规则;七是建立已签合同的归档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人员守则;八是建立合同定期审查履约情况预测、督办和请求报告制度等。
(2)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和促进企业的改革、开放、搞活。
3、为企业提供信息
顾问律师提供给企业的信息是多种多样的,关键是实用、急需。
(1)提供经济法律信息。包括经济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济犯罪的登记处2;经济纠纷的信息等。
(2)提供市场经济信息。主要是企业行情分析以及产供销的市场信息。
(3)提供企业内部信息。
4、帮助企业提高整体法制素质
重点是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室,发挥法律顾问室的作用;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加强法制培训等等。
摆正位置,明确角色
五、顾问律师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
一是顾问律师只能就聘请单位提出的问题提供意见,他们没有提出问题或要求,可不去多管,管多了,他们会产生反感,说律师干涉他们的“内政”。二是律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只供他们考虑和选择,不能强求别人一定接受。三是律师本身的业务工作很多,对聘请单位提出的问题,一般只能参加研究和提出建议,至于如何去具体办理,聘请单位自会安排。只有重大疑难问题,他们要求律师出面的,律师才可以参与。
当然,律师摆正自己的角色与位置,并不是要消极、被动地应付工作,而是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完成聘方单位提出的任务要求,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做企业的好参谋,好助手,知心人。
温馨提示: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免责声明:本文转载来之互联网,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如果你觉得好欢迎分享此网址给你的朋友。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aikejingyan.net/af641VAJsBg9SAg.html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