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申请时效问题。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而意外伤害险、健康险和财产保险的申请时效是两年。尽管如此,保户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很多保险合同都会有5天或10天的限定。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要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第二点是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在申请保险金时必须提供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等材料,这些在保险合同中都有注明。如果保户是通过代理人购买的保险,可以及时联系代理人帮忙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最后是正确认识自己的保险合同。这是在从投保到理赔或保险期满的过程中始终要注意的问题,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主要原因所在。如果保户的保险合同本身存在问题,会给申请过程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遭到拒赔。比如,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某些重要事实,违反了诚信原则,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的,都是得不到赔偿的。另外,如果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事故发生在等待期内等,也会遭到拒赔。
在索赔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审核工作,争取理赔高效进行,从而顺利实现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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