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选择的救济手段!但若你自己都认为是违章建筑,复议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2、但你仍可就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如有程序违法,或超越权限执法,或执法中违反比例原则中的损害最小原则等,也可通过上述手段寻求救济。
3、但若违建事实成立,对违建这一事实本身而言,复议或诉讼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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